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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Eric
大約一年之前,一位留美碩士來應徵我所服務的外商公司,
即便這位小女孩(三十出頭了)沒有什麼工作經驗,但因為她在台灣專科時期的社團經驗,我讓她加入了我的行銷部門。一年以來,她作的事和一般助理、專員沒有什麼差別,也許更辛苦,我們的工作太多太瑣碎。薪水?和我十五年前研究所畢業時的起薪差不多,比她期待的低了許多。
有次她問我,為什麼名校會比較吃香,我的回答是,因為我們只有一個下午的時間來判斷,但一個下午又真的無從判斷,所以我們只能尋求一種簡單可行的指標:這人是否夠聰明、夠努力、夠積極。在什麼學校不重要,相對重要的是,為了進入這個學校,你作了什麼努力?我也在大學任教過幾年,大學生差不多就是一個樣子,同一學校裡智力高低、態度好壞不會差太多,再聰明的人前幾年不努力,也進不了名校,再差的人,努力積極,也有機會進名校。對我們來說,努力比聰明重要,聰明又比不聰明吃香。
如果這樣被稱為懶人標準,我也無可奈何,因為這是目前成本最低的選擇標準。會不會錯過許多真的很棒的人,必然會,但企業與學校不同,學校必須確保每個人離開都是夠棒的人,企業必須確保進來的都是夠棒的人,最棒的人總有地方去,差勁的人進了公司,絕對是企業的災難,對同公司內更積極努力的同事,則是一種羞辱。
與其以直覺判斷,引入危機天才或是懶牛,然後引來災難,我們(企業)寧可選擇粗糙簡單的指標,找到中等以上的人,然後讓這群中等以上的人,實現偉大的成就。
至於外商公司會不會用高薪聘請會說英文的人,答案是不會,但是外商公司會願意用高薪聘請有能力、有實績,多少能夠和老闆說英文的人,台灣薪水養不下、舞台裝不下,就往中國放,中國放不下,往亞洲放,亞洲放不下,就往全球放。有多長手腳,就能有多大肚子。跟英文無關。
至於用英文寫論文,要看論文給誰看。如果老師也看不懂,問題會大一點。如果老師也不嫌這是負擔,就寫吧?我覺得比較可能發生的是,師生交相賊、新舊交相賊、官民、上下、你我交相賊。都混了這麼多年,就繼續混吧。
最後結論:
一、英文是必要條件,而不是充要條件。
二、若打混則鬆散,若鬆散則無競爭力,無競爭力就不必忙著學英文。
三、矯枉需過正,過正就沒有手段合宜性的問題,只有目的正當性的問題。
四、外商(其實也是人家國度裡的本土商啊?)的優勢不僅在於人高馬大、草肥水足,更在於押陣的大刀王五,人們的選擇只有,一個新辦公室,或是一個新紙盒,選擇很簡單,不困難。因為不困難,所以很好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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